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贝利集团成为余杭区首家“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示范单位”

发表时间:2010-08-19

  11月28日,贝利集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余杭区档案局“档案工作现场认定会”,荣获“档案工作区级示范单位”称号,是余杭区第一家获得此项荣誉的民营企业。

  为了实施企业档案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管理,推动余杭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水平,余杭区档案局决定在余杭区范围内开展档案管理认定工作,并选定贝利集团作为试点企业。在余杭区档案局的指导下,贝利集团档案室进一步规范了档案管理,在明确职责、组织室藏、档案开发利用、为公司决策和经营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显著成效。在当日区档案局组织的现场认定会上,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广大同行的充分肯定,以优秀的成绩通过认定,成为余杭区第一家“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示范单位”。

  华立集团、华鼎集团、诺贝尔集团、老板集团等18家上规模民营企业的档案工作负责人参加了认定会。余杭区档案局和贝利集团的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。贝利集团副总经理戴玲华表示:将以此次认定工作为契机,不断提高档案业务建设和开发利用水平,向市级档案示范单位迈进。